Diffie-Hellman

為什麼要在 Naor 和 Pinkas 不經意轉移的小組中工作?

  • September 20, 2017

在 Naor 和 Pinkas 的論文第 4 節(協議 4.1)中

$$ 1 $$,為什麼作者決定在一個子組中進行操作?當他們說“消息在子組中”時,這是否意味著 $ x, y, z_0, z_1 $ , $ w_0, w_1 $ 並且加密密鑰在子組中,但私有值,例如 $ a, b, r_0, s_0 $ 等是不是?構造是否適用於任何子組,還是更典型的是使用二次殘基模素組? 抱歉,如果這有點基本,任何關於如何在基於 DH 的協議中使用子組的參考也值得讚賞。

$$ 1 $$“高效的無意識傳輸協議” http://www.pinkas.net/PAPERS/effot.ps

該協議的安全性來自 DDH 假設,該假設僅在以素數組執行時才是安全的

$$ 1 $$. 更典型的群體,例如 $ \mathbb{Z}_p^* $ 不是素數,而是有序 $ p - 1 $ . 幸運的是,一個亞組 $ \mathbb{Z}_p^* $ ,即二次餘數模的集合 $ p $ 沒有這個問題。這回答了第一個問題。 要回答第二個問題,公共價值觀,例如 $ x, y $ 等等都在子組中。私有值是從 $ \mathbb{Z}_q $ , 在哪裡 $ q $ 是子群的階(和生成器 $ g $ ).

最後,二次殘差集合是更容易理解的子群之一,但只要 DDH 很難,其他子群也是可能的。一些替代方案在

$$ 2 $$. $$ 1 $$Katz 和 Lindell,現代密碼學導論,第 7.3.3 章 $$ 2 $$Dan Boneh,決策 diffie-hellman 問題,第 1.1 節,http: //crypto.stanford.edu/~dabo/pubs/papers/DDH.pdf

引用自:https://crypto.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