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開採或使用法定貨幣交換比特幣是否屬於 FINCEN 對“使用者”的定義?
- 使用者是獲得虛擬貨幣以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人。
- 兌換商是從事虛擬貨幣與真實貨幣、資金或其他虛擬貨幣交換的企業。
- 管理員是作為企業從事發行(投入流通)虛擬貨幣並有權贖回(退出流通)該虛擬貨幣的人。
請注意,要按照上述定義被視為交換者或管理員,一個人必須“作為企業參與”。
那麼,在家挖礦的私人或出售比特幣以換取法定貨幣的私人是否真的不被視為交換者或管理員,而是使用者(因此不是貨幣服務業務並且不受監管)?
簡短的回答是,它很複雜。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幫助的資源。
作為免責聲明,以下陳述均不構成法律建議,不應依賴它們。
我最近與人合著了一篇文章,其中包含您問題的一些背景資訊。William B. Fleming 和 Joseph Evans,法庭上的比特幣人第一部分:政府監督,福特。Corp. L. 論壇(2013 年 8 月 20 日)。
相關部分如下。不過,誠然,它可能無法完整回答您的問題。可以提出一個論點,即該指南可能為區分使用比特幣購買商品和服務的礦工和出售比特幣換取法定貨幣的礦工留下了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該指南,‘使用者’不受這些註冊要求的約束。‘使用者’是獲得虛擬貨幣以購買商品或服務的人。” 礦工也不受這些註冊要求的約束,因為“創建這種可兌換虛擬貨幣單位並使用它來購買真實或虛擬商品和服務的人是可兌換虛擬貨幣的使用者,不受貨幣監管發射機。”
您問題中最有趣的部分確實提出了“匯款人”定義範圍的問題。具體來說:“礦工是否將比特幣出售為法定貨幣發送者?”
指南的第 5 頁提供了可能對您有所幫助的解釋:
“創建這種可兌換虛擬貨幣單位並使用它來購買真實或虛擬商品和服務的人是可兌換虛擬貨幣的使用者,不受作為貨幣轉移者的監管。相比之下,創建可兌換虛擬貨幣單位的人虛擬貨幣並將這些單位出售給另一個人以換取真實貨幣或其等價物從事向另一個地點的傳輸,並且是貨幣轉移者。”
另一條有用的資訊位於腳註 10:“一個人是否是匯款人是事實和情況的問題。條例確定了六種情況下一個人不是匯款人,儘管接受和轉移貨幣、資金、或替代貨幣的價值。” 31 CFR § 1010.100(ff)(5)(ii)(A)-(F)。
這是該法規的相關部分:
(5) 貨幣傳遞者——(i) 一般而言。
(A) 提供匯款服務的人。術語“貨幣傳輸服務”是指接受一個人的貨幣、資金或其他替代貨幣的價值,以及以任何方式將貨幣、資金或替代貨幣的其他價值傳輸到另一個地點或個人。“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金融機構或機構;聯邦儲備銀行或一個或多個聯邦儲備銀行的其他設施、聯邦儲備系統的理事會,或兩者兼而有之;電子資金轉賬網路;或非正式的價值轉移系統;要麼
(B) 任何其他從事資金轉移的人。
(ii) 事實和情況;限制。一個人是否是本節所述的匯款人取決於事實和情況。“匯款人”一詞不應包括僅:
(A) 提供貨幣傳輸者使用的傳遞、通信或網路訪問服務,以支持貨幣傳輸服務;(B) 作為支付處理商,通過與債權人或賣方達成協議,通過清算和結算系統促進商品或服務的購買或支付賬單;(C) 運營清算和結算系統或僅在 BSA 監管機構之間充當中介。這包括但不限於 Fedwire 系統、電子資金轉賬網路、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監管的某些註冊清算機構,以及衍生品清算組織,或金融機構或機建構立的其他清算所安排;(D) 實物運輸貨幣、其他貨幣工具、其他商業票據,或以其他價值替代貨幣作為主要從事此類業務的人,例如裝甲車,從一個人到另一個地點的同一個人或金融機構屬於同一個人的賬戶,條件是該人從事實物運輸的人在運輸過程中的任何時間點對貨幣、其他貨幣工具、其他商業票據或其他價值的保管權益不超過;(E) 提供預付費訪問;(F) 接受和轉移資金僅與接受和轉移資金的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貨幣轉移服務除外)不可或缺的部分有關。從一個人到另一個地點的同一個人或金融機構屬於同一個人的賬戶,前提是從事實物運輸的人對貨幣、其他貨幣工具、其他商業票據的保管權益不超過,或在運輸過程中的任何時間點的其他價值;(E) 提供預付費訪問;(F) 接受和轉移資金僅與接受和轉移資金的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貨幣轉移服務除外)不可或缺的部分有關。從一個人到另一個地點的同一個人或金融機構屬於同一個人的賬戶,前提是從事實物運輸的人對貨幣、其他貨幣工具、其他商業票據的保管權益不超過,或在運輸過程中的任何時間點的其他價值;(E) 提供預付費訪問;(F) 接受和轉移資金僅與接受和轉移資金的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貨幣轉移服務除外)不可或缺的部分有關。或運輸過程中任何時間點的其他價值;(E) 提供預付費訪問;(F) 接受和轉移資金僅與接受和轉移資金的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貨幣轉移服務除外)不可或缺的部分有關。或運輸過程中任何時間點的其他價值;(E) 提供預付費訪問;(F) 接受和轉移資金僅與接受和轉移資金的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貨幣轉移服務除外)不可或缺的部分有關。
這些定義可以在這裡找到:31 CFR § 10.10.100
我希望這些資源對您有所幫助。
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