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lti_Signature 交易是否支持無信任支付?(已編輯)
本文:(連結到論文)介紹了一個基於區塊鏈的平台,名為
PriWatt
聲明(在第 2.5 節多重簽名,第 3 頁):“PriWatt 提供了無需通過區塊鏈信任其他方即可形成協議或契約的方法。”
它繼續:
“這是通過多重簽名交易來實現的,其中 n 個密鑰中的至少 m 個必須簽署交易,然後才能使用代幣。”
(類似於我們在比特幣 n-of-m 交易中的情況。)
但是,我的問題是,當一方是付款人而另一方是收款人時,如何完全消除信任?
我的意思是當所有各方都是付款人時,多重簽名交易會很有幫助。例如,假設一個支付交易需要最少 m 個簽名的錢包。在這種情況下有效。
但是,如果我們考慮論文的範例(相同的第 2.5 節)如下:
“例如,假設客戶愛麗絲想從商家鮑勃那裡購買產品。他們簽訂了一份契約,在愛麗絲獲得產品之前,鮑勃不會獲得付款。同樣,愛麗絲無法獲得產品並保留她的付款。”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商家 (Bob) 簽署了 2-of-2 交易,而客戶 (Alice) 尚未對其進行簽名**。**在此刻:
**(1):**如果客戶 (Alice)在收到產品之前簽署了 2-of-2 交易,那麼交易是為商家 (Bob) 支付的,但是如果商家 (Bob) 沒有將產品發送給客戶 (Alice) 會發生什麼?
要麼
(2) : 如果客戶(Alice)在收到產品之前****拒絕簽署 2-of-2 交易,並且收到產品後也沒有簽署交易會怎樣?
Multi_Signature交易是否可以解決此問題?還是商家和客戶需要相互信任?
編輯:在我看來,Multi_Signature交易可以消除信任,如果且僅當:各方之間的所有交換值都是內部的(例如,程式碼中定義為變數的****硬幣或任何其他參數或令牌等。)否則,如果其中之一各方之間交換的價值將是一種外部資產**(例如:產品或服務,如論文中的能源),然後各方需要相互信任或使用受信任的仲裁員(受信任的Chuck)。
在論文中,它提到了將解決糾紛的第三方 Chuck。
(1):如果客戶(Alice)在收到產品之前簽署了 2-of-2 交易,那麼交易是為商家(Bob)支付的,但是如果商家(Bob)沒有將產品發送給客戶(Alice)會發生什麼?
假設 Bob 只關心得到報酬,他總是會簽署支付給自己的交易,所以要求他的簽名沒有什麼好處。如果愛麗絲簽署了一項沒有支付給她的交易,那就表明了善意,如果有另一方參與,查克。Chuck 會要求在資金完全釋放給 Bob 之前將產品發送給 Alice。例如,在這種情況下,它將是一個需要 Alice 和 Chuck 的 2-of-2 多重簽名腳本,並要求 Alice 在 Bob 發送包裹之前簽名。
(2):如果客戶(Alice)在收到產品之前拒絕簽署 2-of-2 交易,並且在收到產品後也沒有簽署交易會怎樣?
假設這是 2-of-2 需要 Alice 和 Chuck 從上面,那麼 Bob 在發送產品之前需要 Alice 的簽名,這樣仲裁者 Chuck 將負責。請注意,在區塊鏈上使用多重簽名腳本來跟踪外部物理行為需要(來自雙方)對仲裁者 Chuck 的信任,並且並非完全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