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tocol
比特幣的經濟多數是那些已經擁有硬幣的人還是那些將購買或保留硬幣的人?
經濟多數派理論認為,控制比特幣協議的權力由 [擁有] 比特幣的人持有。
但文章接著寫道:
成功實施協議更改的能力最終取決於那些接受比特幣以換取價值的人。
所以這指的是投資者和那些接受比特幣作為收入或收入但沒有立即花費或兌現他們收到的硬幣的人。
但這種權力並不屬於那些已經持有硬幣的人,而是那些願意接受根據修訂後的協議發行的新硬幣或根據修訂後的協議發行的硬幣受到污染的硬幣的人。
那麼,經濟多數派是那些已經持有比特幣的人,還是僅僅是那些將持有協議變更後產生的比特幣的人?如果是這樣,最好的措辭是什麼?
經濟多數包括兩者。
經濟多數的組成部分包括持有比特幣的人(可能被稱為“舊錢”)以及希望獲得比特幣的人(可能被稱為“新錢”)。
許多“老錢”會藉出比特幣。
貸款協議可能會規定,如果貨幣發行率發生變化,則需要以某種方式調整還款 - 影響要償還的本金和/或利息。如果協議中有一個分叉,試圖用貶值的硬幣還款,貸方可以堅持按照同意貸款時有效的協議償還硬幣。(基本上,在分叉後沒有明顯“污點”的硬幣)。如果貸方不接受貶值的硬幣,那麼根據更改後的協議生成的硬幣對借款人來說就沒有價值。
因此,那些借出他們的代幣的人本質上是未來時間點(還款發生時)的代幣“買家”,因此與那些將從下一個區塊購買的被認為是“新錢”的人一樣多地代表經濟多數硬幣。
每個實體在經濟多數中的權重與其所反對的協議版本中的硬幣貶值能力密切相關。
願意為比特幣提供商品或服務(包括傳統貨幣)的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拒絕接受“錯誤”協議的硬幣,而持有比特幣的人可以出售錯誤協議的硬幣。
詳細分析可能會揭示這些群體中的每一個所產生的影響,儘管我懷疑前一個群體具有優勢。
(個人說明:據說我在這種情況下創造了“經濟多數”一詞。當我最初使用它時,我指的是前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