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是否被視為移動貨幣(正式定義)?
我正在使用一個 IMF 數據集,其中包括移動貨幣變數以及加密貨幣使用的數據集。我發現移動貨幣變數與加密貨幣使用數據高度相關。我現在想知道加密貨幣交易和支付平台是否真的被視為移動貨幣並直接為移動貨幣數據做出貢獻。如果沒有明確的答案,關於相關性的任何理論?
在此處查看 IMF 數據:https ://data.imf.org/?sk=388DFA60-1D26-4ADE-B505-A05A558D9A42&sId= 1479329132316 此處程式碼簿:https ://data.imf.org/?sk=E5DCAB7E-A5CA-4892 -A6EA-598B5463A34C&sId=1460040555909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否認為比特幣是“移動貨幣”?(轉述)
看來不是。
他們的Mobile Money Note 2019將 Mobile Money 定義為
移動貨幣是一種使用移動貨幣賬戶的即用即付數字交換和價值儲存媒介,通常由移動網路運營商 (MNO) 或與 MNO 合作的其他實體提供。它對人們獲取金融的方式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在銀行業務沒有深入滲透和基礎設施薄弱的國家。移動貨幣提供了一種獲取金融服務的新方式,特別是對於無法使用傳統銀行服務的個人,因為唯一的要求是基本的手機。客戶需要在移動貨幣代理處註冊,以獲得與其手機號碼相關聯的個人虛擬賬戶,並可通過 SIM 卡訪問。使用者可以進行金融交易——包括進行點對點轉賬、賬單支付、店內購買、匯款和儲蓄——通過數據消息渠道跨移動貨幣賬戶。在某些國家,小額信貸也通過移動貨幣提供。研究表明,隨著移動貨幣達到規模,包括信貸和保險在內的新的和增強的服務可能會通過這個渠道更大規模地提供(GSMA,2018a)。
所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為移動貨幣是與手機綁定的貨幣。
雖然有在手機上執行的比特幣錢包應用程序,但它們
不需要向移動貨幣代理註冊。他們不會將虛擬帳戶連結到手機號碼。他們不使用 GSM 的數據消息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