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4
出口限制是否仍然適用於 RC4 的密鑰長度?
我剛剛閱讀了 2004 年的一篇論文,其中指出 RC4 加密算法在從美國出口時限制為 40 位密鑰大小;然而,此資訊的參考(應用密碼學 - Schneieir)於 1996 年發布。
這是論文“對 RC4 的蠻力攻擊的有效性”的連結。
我對密碼學比較陌生,但據我所知,許多舊的出口法律已經放寬了。RC4 的密鑰長度在 2004 年仍然受到限制嗎?如果是這樣,情況仍然如此嗎?
謝謝你的幫助。
Afaik,在克林頓政府期間取消了對通用密碼密鑰長度的一般出口限制。這是相關的維基文章。
解除限制的法規於 2000 年 1 月發布。您可以在聯邦公報中看到這一點,我認為確切的日期是 2000 年 1 月 14 日。您可以在例如http://web.archive.org/web中看到這一點/20000815053812/http://www.bxa.doc.gov/Encryption/pdfs/Crypto.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