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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的一般定義

  • January 19, 2016

我試圖找到與數字貨幣相關的幾個術語的定義。不幸的是,我總是在只考慮比特幣本身的面向比特幣的頁面和網站上結束。到目前為止,我設法理解(實際上,*“猜測”*會更合適)以下內容:

  1. 數字貨幣是一種貨幣的通用術語,僅作為數字支持上的零和一序列存在。
  2. 電子貨幣是一種實現數字貨幣的方式,它引入了一個系統,其中有一個中央信任機構負責管理使用者的錢包並驗證所有交易。密碼學僅用於保護使用者(買方/賣方)與中央機構之間的通信。
  3. 加密貨幣是實現數字貨幣的另一種方式,它定義了一種在加密方案和協議的幫助下執行安全交易和控制新單位創建的方式。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冒險並嘗試列出必須(或可能)由加密貨幣實現的安全屬性:

  1. 不可證偽性:新的合法(或不合法)加密貨幣的創建必須受到系統的嚴格控制。
  2. 沒有雙重支出:一旦加密貨幣被用於交易,原始所有者不得在另一筆交易中重複使用它們。
  3. 集中/分佈式:使用加密貨幣的交易以集中/分佈式方式完成。
  4. 匿名可選):交易可能是匿名的,這意味著加密貨幣的前所有者應該不容易找到。
  5. 欺詐追踪可選):欺詐交易可能導致原始欺詐者的揭露。

我猜可能有幾十個可選屬性要添加……但是,讓我們停在這裡。

所以,我的問題是:我的定義是有效的,還是我忘記了一些東西(也許是一些屬性)?

我在這裡寫下我自己問題的部分答案(但這只是部分答案,請隨意寫下你自己的答案)。

在Wadde Trappe 和 Lawrence C. Washington所著的“ Introduction to Cryptography with Coding Theory ”一書(第 2 版)中,第 11 章,數字現金,第 288 頁,我們可以找到以下由 T. Okamoto 和 K 創造的屬性列表. 太田:

  1. 現金可以通過電腦網路安全地發送。
  2. 現金不能複制和重複使用。
  3. 現金的消費者可以保持匿名。如果代幣被合法消費,收款人和銀行都無法辨識消費人。
  4. 交易可以離線完成,這意味著在交易過程中不需要與中央銀行溝通。
  5. 現金可以轉給其他人。
  6. 一塊現金可以分成更小的數量。

在 David Chaum 的文章“無法追踪的支付的盲簽名”中,數字現金具有以下屬性:

  1. 第三方無法確定個人支付的收款人、時間或金額。
  2. 個人提供付款證明或在特殊情況下確定收款人身份的能力。
  3. 能夠停止使用報告被盜的支付媒體。

從所有這些定義中,我認為最合適的定義如下(我顯然忘了談論每筆交易的安全性):

  1. 交易的安全性:多個參與者之間的交易必須是安全的和不可否認的。在交易期間或之後,必須不能假裝是其他人,或者花掉我們真正擁有的更多加密貨幣。
  2. 不可證偽性:新的合法(或不合法)加密貨幣的創建必須受到系統的嚴格控制。
  3. 沒有雙重支出:一旦加密貨幣被用於交易,原始所有者不得在另一筆交易中重複使用它們。
  4. 集中/分佈式Altnerative):使用加密貨幣的交易以集中/分佈式方式完成。

然後,出現可選屬性

  1. 匿名可選):交易可能是匿名的,這意味著加密貨幣的前所有者應該不容易找到。
  2. 欺詐追踪可選):欺詐交易可能導致原始欺詐者的揭露。

引用自:https://crypto.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3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