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urity-Definition

算法中應用的安全屬性和密碼學目標

  • September 21, 2014

我們都知道安全有五個屬性。他們是:

  1. 保密
  2. 可用性
  3. 授權
  4. 誠信和
  5. 出處

由於安全性和密碼學是相互關聯的,因此這些屬性也適用於密碼學(不是嗎?)。我可以理解密碼算法(例如 AES)如何維護這些屬性。但是我不明白最後一個屬性“出處”如何適用於 AES 或 DES/TripleDES ?

密碼學也有四個目標。除了“不可否認”之外,它們與安全屬性完全相同。AES 或 DES/TripleDES 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AES 或 DES/TripleDES 只是原語。這些原語有助於建構您所描述的系統的屬性。這 5 個屬性是系統的屬性,而不是單個算法的屬性。我們有時需要組合加密算法來在某些設置中實現這些屬性。

幾個例子,

  1. “通信系統”中傳輸中數據的機密性是通過 SSL 協議使用對稱(AES)和非對稱(RSA 等)加密算法的組合來實現的。
  2. “儲存系統”中靜態數據的完整性是通過雜湊算法實現的
  3. 可以通過擁有良好的密鑰管理系統來確保數據的可用性,以避免失去/損壞可能導致數據不可用的密鑰。當然,還有其他各種具有加密原語的高可用性和容錯設計。
  4. 像 Kerberos 這樣的授權和身份驗證協議再次使用對稱算法建構。可以使用基於屬性的加密等來建構更現代的訪問控制。
  5. 雲儲存系統的出處是通過“儲存證明”。雲計算系統的出處是通過“工作量證明”來實現的。通信協議中的不可否認性是使用數字簽名建構的,而數字簽名又可以在內部使用 AES/3-DES。

這些原語(如 AES/DES 等)有助於建構非常複雜的安全系統。所描述的安全屬性是系統的,但不一定是原語。

引用自:https://crypto.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