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ting
電子投票:公開計票與售票
電子投票系統有許多設計目標。我的問題涉及兩個特定目標之間的衝突:
- 選民應該能夠驗證他們的投票是否被正確計算
- 選民不應該能夠證明他們是如何投票的(以防止投票出售)
我研究了各種電子投票系統,但似乎沒有一個能夠同時滿足這兩個目標。
一些研究人員認為,端到端的可審計性和無收據應被視為正交屬性。(維基百科)
這是一個未解決的問題嗎?
第二個屬性正式稱為收據自由度。任何基於機率加密的投票系統都不能免收據,因為投票者使用一個隨機值來構造投票,這個隨機值可以作為收據。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讓權威創建投票,而投票者只需從呈現的列表中選擇它。據我所知,實現這一目標的第一個協議是Benaloh 和 Tuinstra的論文Receipt-free 無記名投票選舉中描述的協議。一個更廣泛使用的例子是 Hirt 和 Sako基於同態加密的高效無收據投票。您可以查看這些參考資料,尤其是第二份關於如何實現可驗證性的詳細資訊。
我相信你可以有一個系統,它可以提供一個收據,增加個人選民的信心,但不能用來證明選民是如何投票的。但是這種方法需要選民和投票機構之間已經有一個共享的秘密。此外,選民只能向自己證明他們的投票是正確的,他們不能向其他人展示這個證據。
選民不能說“看看這個證據表明政府沒有計算我的選票”,但也不能說“看看這個證據表明我投票給了你告訴我的人”。